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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神说:「在天上穹苍中,要有光体来分昼夜;这些光体要作为记号,定节令、日子和年岁;」—〈创世纪〉第一章第十四节,希伯来圣经(圣典《塔纳赫》)]「拉什对〈创世纪〉第一章第十四节的评注,要有光体—光体是在第一天被创造的,但在第四天,祂命它们悬挂在穹苍中 (《查吉加》第十二a页)。确实,天地万物都是在第一天被创造的,但每一样都是在其被下令的那天,被置于其位。」「来分昼夜—这发生在原始(神圣)的光为义人保留之后;但在创世的前七天,原始的光和黑暗在昼与夜同时运作。这些光体要作为记号—当天上的光体黯然失色时,对世界来说是不祥的征兆,如记载:(〈耶利米书〉第十章第二节)『不要为天象惊惶』—当您执行圣主,祝祂有福,的旨意时,您无需担心灾难(《苏克》第廿九a页)。」[「它们要在天上穹苍中发光,照耀地上」事就这样成了。—〈创世纪〉第一章第十五节,希伯来圣经(圣典《塔纳赫》)]「拉什对〈创世纪〉第一章第十五节的评注,并让它们作为光—它们也将提供这个目的,即给世界带来光明。」